劉釗
近日,兩家知名車企先后宣布,鑒于當前的行業形勢,希望供應商所供產品能夠降價10%。此舉在網絡引起軒然大波。盡管此后涉事企業高管澄清對供應商提出降價目標非強制要求,可協商推進。但“車企倒逼供應商降價”一事的關注熱度仍居高不下。
今年以來,中國汽車市場價格戰硝煙彌漫。一方面,原材料價格飆升以及物流成本增加,使得車企成本壓力劇增;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快速發展,讓行業“內卷”現象愈發嚴重。在殘酷的市場份額爭奪戰中,已有不少車企倒在了“血泊”之中。而存活下來的企業也在千方百計地尋出路。在此背景下,要求供應商降價10%,無疑是汽車試圖通過成本控制,從而保持競爭力的舉措。
從理論上看,要求供應商降價似乎是一種直接有效的成本控制手段。車企與供應商的關系唇齒相依,對供應商的影響力更是不容小覷,這為車企在談判桌上爭取更有利的價格提供了可能。然而,策略的合理性還需考慮供應商的實際承受能力。在原材料成本上升、人工成本增加的大環境下,供應商本已面臨薄利甚至虧損的風險,再被要求降價10%,無疑會對其生存空間造成進一步擠壓。因此,車企的降價要求能否得到供應商的積極響應,以及這種合作能否長期維持,仍需打上問號。
車企應當意識到,倒逼供應商降價或是一時之舉。第一,供應商的壓力將陡增。短期看,供應商可能為了維持與車企的合作而勉強接受降價,但長期來看,過度的成本壓力可能導致供應商降低產品質量、減少研發投入,甚至引發供應鏈斷裂的風險。第二,汽車“內卷”將向全產業鏈蔓延,進一步加劇市場競爭。倒逼供應商降價的策略可能引發其他車企的跟進,導致整個行業的價格戰,最終損害所有參與者的利益。特別是在新能源汽車市場,價格戰可能抑制技術創新和服務質量的提升,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第三,車企形象或將受損。對于車企和供應商而言,無疑車企是掌握主導權和定價權,擁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如果頻繁要求供應商降價,可能被外界解讀為車企對供應商不夠友好,影響車企在業界的聲譽和長期合作關系。
筆者認為,面對當前的行業形勢,車企應采取更為全面且可持續的成本控制措施,而非簡單地尋求倒逼供應商降價的方式實現降本增效。尤其在價格戰已經白熱化的市場環境下,或可通過持續優化內部管理、加強科技創新以及建立共贏機制等方式,推動行業環境良性發展。同時也呼吁相關政府部門能夠及時介入,強化汽車產業鏈監管,從而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提高汽車制造業的生產標準,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利益。
(編輯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