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蒙婷婷
近日,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西藏證監局的指導下,西藏證券業協會組織召開轄區上市公司第二期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會議。培訓會上,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專家分別圍繞上市公司合規發展、獨立董事制度改革進行了授課。會議還重點傳達了《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精神。轄區22家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共計100余人參加會議。
會議對轄區2023年資本市場發展及監管工作進行了回顧,對獨立董事制度改革進展進行了通報。2023年,西藏已有10家公司完成涉及獨董制度改革的內部制度修訂;召開1次獨立董事制度改革專題培訓會;建立了暢通的證監局與獨立董事溝通渠道。
會議指出,獨立董事制度改革平穩落地是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目前轄區仍有12家公司尚未修訂獨立董事制度,1名兼職超過3家公司的獨董還未進行調整。各公司應建立健全的利益沖突防范機制,盡快按要求完成修訂調整工作,確保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為獨立董事履職提供良好的條件。
會議強調,證監會近日發布了《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意見》圍繞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目標,將堅持把投資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立足國情市情、堅持全面從嚴監管和堅持系統觀念作為總要求,從嚴懲業績造假、防范繞道減持、加強現金分紅監管和推動上市公司加強市值管理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8項具體措施。
會議要求轄區各公司加強對《意見》的學習領會,牢牢守住不披露虛假信息、不從事內幕交易、不操縱股票價格、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四條底線”,嚴格按照《意見》要求規范公司治理,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和投資價值。
(編輯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