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兩會報道組 吳曉璐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要進一步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的懲處力度,加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此外,還要進一步強化大股東減持約束,督促大股東專注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市公司質量和企業核心競爭力,進而給投資者帶來合理的投資回報。
“從成熟的資本市場來看,如果一個企業有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或者操縱市場的行為,將會面臨‘組合拳’式的懲處。”田軒表示,首先,公司面對的是天價的行政處罰,從幾千萬元到幾十億元,最嚴重的可以把上市公司罰到傾家蕩產。其次,公司要面臨的是集體訴訟,通過處罰上市公司,來賠償廣大的中小投資者,這也是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一個手段。最后,是刑法和證券法協同發力。
“新證券法對財務造假的處罰力度有大幅度提升,最高可以處罰1000萬元或2000萬元,但是,這對企業通過財務造假獲得的上億元的違法所得來說,力度還是不夠的。”田軒建議,以企業違法所得為基數,來確定相應罰款的金額。
田軒表示,還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的集體訴訟制度。企業出現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嚴重違法違規的行為,損失最多的是中小投資者,因為中小投資者沒有相應的知識、能力、時間甚至是技能,去起訴上市公司和相關負責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要進一步完善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來確保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護。
此外,完善減持規則,對引導市場恢復供需平衡、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和信心,也具有重要意義。
田軒表示,對標“促進資本市場投融資動態平衡”目標,我國現行規則距離根治A股減持亂象的目標仍存在一定差距。約束大股東減持的相關規則仍須通過更為具體、嚴格的調整來進行完善。
田軒認為,可以打破規定減持時間限制,將約束周期拉長,并分板塊設置多層次減持約束制度。
(編輯 石柳 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