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孟珂
據新華社5月29日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深化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意見》從完善資源環境要素配額分配制度、優化資源環境要素交易范圍、健全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制度、加強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作出部署,完善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市場,促進資源環境要素支持發展新質生產力,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意見》的落地將推動資源環境治理從行政管控向市場驅動轉變,通過系統性制度創新構建市場化配置體系,為新質生產力發展注入綠色動能。
《意見》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權、用水權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權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更加健全,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市場更加活躍、價格形成機制更加健全,推動資源環境要素暢通流動、高效配置,充分釋放市場潛力,對實現相關資源環境目標的支撐作用有效增強。
“《意見》以‘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為核心理念,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權、用水權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權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目標明確且具有可操作性。”田利輝說。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推進碳排放權、用水權、排污權等市場化交易,是提升資源環境要素利用效率的關鍵舉措,有助于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釋放內需潛力。
從具體舉措來看,《意見》明確,健全配額分配和出讓制度。統籌碳排放控制目標、行業發展階段、歷史排放情況等,優化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償分配的比例。
田利輝表示,《意見》設計的核心邏輯在于運用市場機制解決環境問題。碳排放權、用水權、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協同深化,實質是將環境要素轉化為可量化、可交易的經濟要素,通過價格信號引導資源配置優化。
在加強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基礎能力建設方面,《意見》明確提出,健全金融支持體系。積極穩妥推進金融機構參與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市場建設,引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與資源環境要素相關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金融機構規范開展綠色金融相關信息披露。推動碳排放權、用水權、排污權相關擔保業務統一登記公示。
《意見》還提出,加強試點經驗總結,理順地方市場與全國市場的關系,不再新建地方或區域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加強對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用水權交易市場。
田利輝表示,《意見》提出有償分配比例提升、跨流域交易機制、綠色金融工具聯動等突破性舉措,既體現環境正義又兼顧經濟效率。特別是強調全國統一市場建設與地方試點退出機制,將有效破解市場碎片化難題。
“通過環境要素確權賦能,有助于將生態價值轉化為經濟價值,使綠色轉型從成本負擔轉向價值創造。但需警惕數據真實性風險、市場投機行為及區域利益協調難題。”田利輝建議,強化數字監測體系與信用懲戒機制,完善生態補償與區域協同制度,真正實現環境治理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