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訂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稐l例》提出,鼓勵、引導、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降低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為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知識產權、政府采購合同、存貨、機器設備等為擔保品的融資提供便利。
創新擔保方式,已成為銀行助力中小企業發展、激發市場活力的關鍵之舉。
傳統融資擔保方式多依賴房產、土地等固定資產抵押,但中小企業普遍存在固定資產規模小的問題,難以滿足銀行嚴格的擔保要求,導致融資困難。尤其是一些處于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其雖擁有前沿技術和廣闊市場前景,但因缺乏足夠不動產用于抵押,常被銀行拒之門外,發展受限。
為打破這一困境,銀行需積極探索創新擔保方式。其中,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一條可行路徑。中小企業日常經營中通常存在大量應收賬款,銀行可依據企業與核心企業間真實貿易往來的應收賬款,在確認真實性及核心企業支付能力后,按一定比例為企業提供貸款。這有助于盤活企業應收賬款,解決資金周轉難題,使企業在等待賬款回收期間,也能有充足資金維持生產運營、擴大規模。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也是極具潛力的創新方式。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而言,知識產權是其核心資產。銀行可以與專業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合作,對企業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合理估值,并以此為擔保發放貸款。企業借此獲得資金,投入技術研發和產品迭代,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良性發展。
在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方面,銀行應加強與政府部門的信息共享與協作。當中小企業中標政府采購項目后,銀行依據政府采購合同,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解決項目前期資金需求,如原材料采購、設備租賃等費用,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存貨融資同樣值得銀行深入挖掘。對于商貿、生產制造等行業的中小企業,存貨是重要資產。銀行可引入第三方監管機構,對企業存貨實時監控和動態評估,以存貨為擔保為企業提供融資。
銀行創新擔保方式支持中小企業融資,不僅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助力其成長,推動實體經濟發展,從自身角度看,也有助于拓展業務領域、優化客戶結構、降低信貸集中風險,實現互利共贏。在《條例》指引下,銀行應積極作為,完善創新擔保方式相關的風險評估、定價、管理等機制,為中小企業輸送更多金融活水,激發經濟發展新動能,共同繪就經濟高質量發展美好藍圖。
本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