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飛
在金融改革不斷深化的當下,農信機構改革化險備受矚目。
2024年12月份,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4)》提出,“推動重點地區和重點機構加快改革化險,制定和完善風險化解方案,構建分級分段的銀行風險監測預警和硬約束早期糾正工作框架。穩妥有序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
近年來,農信機構在服務“三農”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部分機構也面臨資產質量下行、風險防控壓力增大等問題。由此,農信機構改制不僅順應金融市場發展趨勢,更是化解自身風險、提升競爭力的關鍵舉措。
當前,部分農信機構存在產權不明晰、股東結構不合理的情況,導致公司治理不完善,進而影響風險管控能力。通過改制,引入多元化戰略投資者,優化股權結構,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比如,一些地區農信社在改制過程中,吸引當地有實力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入股,充實資本實力,也帶來先進管理經驗和理念,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從根源上增強了風險抵御能力。
省級農信聯社改革是農信機構改制化險的重要內容。長期以來,省級農信聯社在管理職能和服務定位上存在一些模糊之處,影響基層農信機構自主性。在改制過程中,明確省級農信聯社專業化服務功能,強化其在風險防控、科技賦能、業務指導等方面的作用至關重要。以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為例,該行通過改革構建“小法人、大平臺”管理架構,在堅持法人行社自主經營的同時,突出對方向、風險和隊伍的管理,實現資源有效整合和協同發展,為化解風險提供了有力支撐。
完善公司治理機制是農信機構改制化險的重要保障。農信機構可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決策程序和激勵約束機制,確保經營活動合規性和穩健性。同時,加強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運用先進風險量化工具和模型,全面監測和評估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及時發現并化解潛在風險。
此外,部分農信機構盲目追求規模擴張和多元化經營,導致風險積聚。在改制過程中,應回歸本源,專注本地市場,深耕普惠金融,降低經營風險,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在改革化險過程中,農信機構還需借助外部力量,加強與地方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作。
農信機構借改制之機實現化險目標,是系統性、綜合性的變革。通過產權制度改革、省級農信聯社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及堅守主責主業等多方面舉措,農信機構有望煥發新的生機,在服務鄉村振興和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