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以下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將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
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具有里程碑意義,標志著我國通過法治手段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全面保障,讓民營企業能夠放開手腳,集中精力擴大生產規模、加大研發投入、開拓市場,實現企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并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將持續推動產業升級、增加就業機會、提高居民收入,促進經濟社會整體健康發展。
長期以來,民營經濟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但民營企業自身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諸多挑戰,包括融資難、融資貴等難點痛點。
多年來,民營企業融資是社會各界關心的熱點問題,而金融行業從未放慢探索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腳步。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實施將進一步保障金融行業服務民營經濟的實效,使金融機構在創新服務模式,更好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上大有作為。
在筆者看來,金融行業可以在以下方面著力突破,創新民營經濟服務模式。
在信貸支持方面,金融機構可不斷優化信貸供給政策,為民營企業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融資服務。通過降低貸款門檻、簡化審批流程、創新金融產品等方式,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支持力度。
在保險服務方面,保險機構可創新構建并完善保險產品服務體系,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全面的風險保障。例如就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自然災害、市場波動等各種風險,保險機構可針對性地開發保險產品,幫助民營企業降低損失,增強抗風險能力。
與此同時,金融機構還可協同創建信息對接共享機制,提高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間的信息對稱性。通過建立信息共享平臺,金融機構可更全面了解民營企業經營狀況和信用狀況,從而更精準提供金融服務。此外,還可強化融資擔保的風險分擔功能,降低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提高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支持的信心和力度。
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需進一步加強政策協同和落實的能力及速度。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與行業企業需多方協同合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快速精準落地見效。
我們期待,在法治護航和金融助力下,民營經濟迎來更美好的明天,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本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