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郝飛
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農商銀行”)已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高達580.17億元,法定代表人為劉豐。
2024年12月份,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發布《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發起人說明書》。
今年3月1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籌建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同意籌建內蒙古農商銀行?!杜鷱汀芬蠡I建工作小組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籌建事宜,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
在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階段,引進股東等工作緊鑼密鼓地推進。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等相關群體,圍繞清產核資、不良資產處置、發起人征集、資本金籌集等開展工作。
記者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相關信息梳理后發現,內蒙古農商銀行的股東涵蓋地方國企、財政部門、民營企業、自然人股東等多種類型,其中包括:鄂爾多斯市德運物流有限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鄂爾多斯市建工路橋有限公司、滿洲里立業冷凍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烏審旗星河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等。與此前成立的遼寧農商銀行、海南農商銀行相比,內蒙古農商銀行的股東包含大量當地民營企業,股權結構更為多元化。
傳播星球App產業觀察家洪仕賓對《農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多元化股權結構對省級農商銀行長遠發展有如下促進作用:一是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不同類型股東的加入,省級農商銀行能夠匯聚各方資金,擴大資金規模,為業務拓展、信貸投放等提供更充足的資金支持。二是分散風險,多元化股權結構降低了單一股東風險對銀行的沖擊,提升省級農商銀行的抗風險能力。三是豐富業務合作機會,各類股東憑借自身業務網絡和資源,可為省級農商銀行帶來更豐富的業務合作機會。
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農文旅產業振興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袁帥對《農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多元化股權結構促進省級農商銀行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不同股東代表不同利益群體,在省級農商銀行重大決策中會提出更豐富的意見和建議。多元化決策機制有助于避免“一股獨大”帶來的決策失誤和內部人控制問題,提高省級農商銀行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促進治理結構的完善。
(編輯 汪世軍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