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郝飛
日前,內蒙古農商銀行(籌)黨委書記、董事長(提名)劉豐主持召開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備組第五次會議,傳達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專題調度會精神,聽取系統建設、數據治理和不良資產清收處置進展情況,研究部署工作措施。
會上,劉豐對下一步重點工作現場部署、明確要求。劉豐表示,改革的價值在于解決問題。對歷史形成的問題、改革中形成的問題、成立后可能會面臨的問題要分類施策、提前預判、精準拆彈,堅決不能把舊問題帶入新機構。
劉豐要求,建立問題整改清單,明確時限、責任、措施,分管領導、牽頭部室緊盯快辦、逐項銷號、報賬交卷。不良資產清收處置要緊盯重點,抓住關鍵,上下努力,提速見效;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堅持按原則辦、按規矩辦;要堅定不移加強各級黨組織建設,旗幟鮮明支持班子和機構負責人敢扛事、愿做事;要更加主動、更加堅決地推進員工不良貸款清收工作;要把握政府清欠的難得機遇,把債權債務關系對應清楚,把歷史欠賬梳理完整,把與屬地政府及財政、工信等部門的對接工作層級往上提,溝通往實做,有的放矢,重點跟進,確保見效。
據記者了解,近期,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備組已連續5次召開會議,并多次在會上對不良貸款清收工作作出部署。
在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備組第二次會議上,劉豐(時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提名〕)要求,全面拆解分類不良資產包,區分不同層級、不同性質、不同主體、不同金額等,至少形成八類清收工作責任單,領導牽頭、協同作戰,分類施策、壓茬推進,把握清收針對性、精準性。
在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備組第四次會議上,劉豐要求,緊盯重點地區、重點機構、重點項目的清收進展,加強上下協同,做好司法協助,用好包聯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清收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內蒙古自治區一家農商銀行資深從業者對《農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該行已將2018年(含)后的不良貸款清收完畢。2017年(含)前的不良貸款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政策性貸款;第二類是涉嫌內外勾結、違規發放的貸款。截至目前,第二類不良貸款已將責任落實到人,正通過司法等渠道解決。
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農文旅產業振興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袁帥認為,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經常會面臨以下困難:一是債務人跨區域流動,導致調查、訴訟等環節協調困難。二是抵押物價值縮水,不足以覆蓋貸款本金。三是欠款周期較長,難以及時掌握債務人的真實財務狀況和資產變動。
浙大城市學院文化創意研究所秘書長林先平認為,省級農商銀行在組建過程中可以從如下幾方面促進不良貸款清收:一是在全面落實不良貸款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分步開展清收處置工作。二是繼續落實基層行社“一把手”負責制,通過簽訂責任狀、末位淘汰等措施,強化不良貸款清收。三是引進外部資產管理公司,充分借助其經驗,實行打包托管清收。四是積極向各級政府部門溝通匯報,爭取政府部門的支持。
(編輯 汪世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