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孫華:在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大背景下,新一屆發審委對IPO的審核更加全面和精細化。今年以來,IPO“堰塞湖”大幅減退,排隊企業降至279家。今日本報對讀者關心的IPO新變化進行梳理解讀。
■本報記者 左永剛
近日,《證券日報》從證監會獲得的一組數據顯示,2016年以來,A股實現了新股發行常態化,審核周期大幅縮短,審核效率明顯提升,“堰塞湖”大幅消減。
統計顯示,2016年以來,共有720家企業完成IPO,融資4650億元。截至2018年5月底,IPO排隊企業從2016年6月底的895家下降到279家。其中,2017年以前申報、目前仍在排隊的企業僅剩59家,其余均為2017年以后新申報的企業。
為嚴把資本市場入門關,防止“病從口入”,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工作要求,對于在審企業,包括正常申報IPO的企業和申報IPO的試點企業,證監會及發審委一律按照《證券法》《公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嚴格審核。
證監會發行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對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審核工作,堅持發行審核條件、標準不降低,程序、環節不減少,對試點企業從財務和非財務角度,全方位、多維度依法進行審核。”
據該負責人介紹,企業在境內上市需要符合主體資格、獨立性、規范運行、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等多個維度的發行條件,有關條件細化后涉及諸多內容。
“目前,我們正系統總結多年積累的審核經驗,并結合新經濟企業特點,完善發行審核的關注要點和標準,待成熟后將以適當形式對市場公布。”該負責人透露。
據《證券日報》記者多方求證,在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大背景下,新一屆發審委對IPO的審核更加全面和精細化,關注內容既包括營業收入、凈利潤、應收賬款、存貨、現金流等財務指標,也包括同業競爭、關聯交易、資金占用、票據融資、第三方付款等非財務指標,還要關注公司治理結構、有無重大違法行為、信息披露合規性等基本發行上市條件。
“實際上,原來形成的IPO‘堰塞湖’,主要是因為帶病申報情況較多,保薦機構抱有僥幸心理,占位、卡位IPO排隊,在排隊過程中不斷完善,以求節省時間。”一位業內資深人士向記者透露。
近年來,證監會不斷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在審核過程中,持續督促保薦機構嚴格對照首發條件和信息披露準則,對在審IPO項目進行自查自糾,重點關注企業是否存在帶病申報的情況。統計顯示,2017年,共有146家企業撤回IPO申請,2018年前5個月,共有136家企業撤回IPO申請,由此看,去年以來共有282家企業主動撤單。
針對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近期,證監會還公布了《保薦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盡職調查工作實施規定》,規范和指導保薦機構做好創新企業的盡職調查工作,進一步提高盡職調查工作質量。